于7月15日,從省經信廳獲悉,安徽省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區域中心企業(站)培育工作,加快構建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
急需專業回收解決方案
近年來,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態勢良好,需求量不斷攀升。截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車保有(上牌)量已達9.7萬輛,動力蓄電池合計重量約7萬噸。“十四五”期間,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退役總量將逐步進入高峰期,預計到2025年,全省退役動力蓄電池總量將突破3萬噸。
退役動力蓄電池如果未經妥善處置,可能會出現觸電、燃爆、腐蝕等隱患,將威脅公共安全。電池正極材料中含鎳、鈷等重金屬,不經專業回收處理會造成重金屬污染。電池中相關資源如未有效回收利用,將直接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目前,許多沒有專業電池分解設備的拆車廠及小作坊因為技術不到位,在拆解電池過程中存在風險;且回收利用率較低,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許多消費者不了解廢舊動力蓄電池的危害,也不清楚正規回收渠道,導致大量退役動力蓄電池未進入回收環節,成為新的環保隱患。“設立專業企業,對退役動力蓄電池進行回收利用迫在眉睫。”省經信廳相關負責人說。
建設區域中心企業(站)
據介紹,區域中心企業(站)是指在一定區域范圍滿足一定條件,從事新能源汽車退役動力蓄電池貯存轉運的大型站點,同時兼具檢測以及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等其他功能。原則上一個設區市內設立一家,其中區域中心企業在同一設區市可以一企多點。區域中心企業(站)應當能夠完成本區域范圍內退役動力蓄電池回收任務,鼓勵遠期預留對低速車鋰電池的回收利用能力。
區域中心企業(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除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建設和運營指南》所列內容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工廠應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經營服務范圍涵蓋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領域,近一年來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應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關要求,具備信息化溯源能力,需接入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安徽履責板塊;區域中心企業(站)每個站點單獨用于收集貯存的場地面積應不低于1000平方米,廢舊動力蓄電池貯存量應不超過200噸,同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專門從事電池回收的從業人員不得少于5人;具備覆蓋本區域內退役蓄電池回收能力,制定完善的回收方案等。
值得一提的是,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可以通過自建、共建方式建設區域中心企業(站),再生利用企業、汽車拆解企業、檢測企業通過參與共建的方式建設區域中心企業(站),單純回收企業原則上不鼓勵。